台美爭女官司 監護權歸母親

 / 台北市

  台灣母親阮玫芬,去年跟美籍男友凱利跨海爭奪女兒愛蜜莉的監護權,引發軒然大波,而台北地院考量,愛蜜莉已經融入台灣生活,加上凱利不應該用趕盡殺絕的方式爭奪女兒,因此判決阮玫芬勝訴,監護歸媽媽,至於凱利可以探視女兒,但不能把她帶離台灣。

  去年阮玫芬,因為害怕從此就見不到心愛的女兒Emily,心情相當無助,甚至情緒崩潰。阮玫芬情急之下,帶女兒回台灣,結果變成綁架女兒的國際通緝犯。

  而凱利也一路追到台灣,要把女兒給帶走,雙方還曾經在機場發生搶人大戰,最後因為凱利沒有女兒的台灣護照,而不能出境,讓阮玫芬有機會,趕緊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如今判決已經下來。

  法官認定,阮玫芬是因為在美國處於弱勢,才帶女兒回台灣,而且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考量,目前就讀幼稚園的Emily已經熟悉台灣環境,而凱利用趕盡殺絕方式,要爭回女兒,代表凱利欠缺行使監護權的能力,因此將監護權判給媽媽,但父親有探視權,不過沒有帶走女兒的權利。

  阮玫芬目前在雜誌社寫稿維生,希望事情就到此落幕,陪著女兒平安快樂的長大。(記者陳美喬、彭志華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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