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觸電灼傷 工讀生獲理賠

 / 台北市

  前年一名工讀生在台灣大學打工,為了趕野狗誤觸高壓電,造成背部嚴重灼傷無法排汗。法官認定台大管理有疏失,要賠工讀生114萬元。

  走進受傷工讀生的家裡,雜亂無章的家具擺設,看的出來家境並不好,同學忍痛脫下上衣,被火燒傷的皮膚雖然經過2次植皮手術,但受傷的皮膚還是糾結在一起,不只不好看,就連舉手都會痛,現在法院判賠114萬,他還是不服氣。

  蔣同學16歲時到台大水源校區當工讀生,負責維持環境衛生,卻被高壓電灼傷,他拿出當時的照片,強調高壓力配電室的警告標語是後來加上去的。

  面對蔣同學的質疑,台大方面低調表達誠意,希望能夠用金以外的方式達成和解。
台大強調還要跟家屬溝通,也不排除溝通失敗後,繼續上訴,不過學校除了法律層面的考量,也該想想對蔣同學造成的傷害,該怎麼彌補。(林裕豐 李中恩 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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