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
台南兩名國中生租了四本限制級漫畫帶到學校去,導師發現了,也沒通知家長就直接把兩個學生帶到警察局。家長非常不滿,校方也認為老師做法太過躁進,已經將他送教評會處理。
大大的「禁」印在漫畫封面,上頭還寫著未滿十八歲不得觀賞,但台南兩名國中生因為青春期好奇心驅使,從租書店租來這些限制級漫畫帶到學校看,結果被導師發現,一氣之下送進警局。不只校方認為老師的處理不恰當,家長也質疑老師沒先知會校方,更沒有通知監護人就擅自報警,讓學生留下不良紀錄,心靈受創。
由於警方也是第一次受理老師把看限制級漫畫的學生送警偵辦,目前先依兒少法將租書店負責人函送。但學生出現行為偏差,做老師的應該用輔導代替懲罰,跳過學校機制直接訴諸法辦,對學生已經造成傷害。(陳益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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