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君萍 邱顯雄 報導 / 高雄市
手機晶片真的不能亂賣,高雄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為缺錢,就把手機晶片以1000元轉賣出去,沒想到買下門號的是詐騙集團,還用他的號碼向一位婦人詐騙了185萬元,婦人氣得提告,最後法官認為,門號是黃姓男子提供的,所以必須賠償婦人185萬元。
通訊行業者林先生:「對不起!這晶片卡我們沒有收,個人的卡片等於是個人的證件啊!」
把舊手機賣給通訊行沒問題,但如果是要賣手機裡頭的這一塊小小晶片,通訊行不能收也不敢收,因為這薄薄一片,裡頭不但有私人資料,還有一個代表個人的號碼,一旦隨隨便便賣出去,麻煩就會找上你,因為這晶片卡登錄著個人的資料等於是身份證一樣,一旦轉賣出去就有可能被冒用。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因為缺錢,就是像這樣把手機裡頭的晶片卡用1000塊轉賣出去,沒想到買下晶片的詐騙集團就利用他的號碼打電話向一位婦人詐騙得手185萬元,事後被騙的婦人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黃姓男子把自己的手機號碼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等於是同夥,因此判定他要賠給婦人185萬元,為了1000元卻要背上百萬元的債,黃姓男子料想不到也很後悔,警方提醒民眾,手機連同號碼轉賣,一定要辦理過戶才不會惹禍上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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