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18:58

為30元小菜! 消費糾紛鬧上警局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到餐廳吃飯,常常桌上都會放著小菜,看起來像是招待的,但事實上大部分都要錢。台北縣新店一家餐廳,老闆和客人就了三十塊的小菜,鬧上警局,原來客人在結帳的時候,才發現桌上的小菜竟然算錢,點了兩千多塊的菜,唯獨這三十塊的小菜不肯付,老闆只好報警,客人最後乖乖付帳。

  來餐廳吃飯,一坐下會看到,這樣,幾盤小菜放在桌上,要不要錢,當然要呀,店家寫的很清楚,一盤就是30元,不過卻有客人沒看到,以為這小菜是招待的,吃吃喝喝完,就是不付小菜錢。員工結帳時,才發現,原來客人有吃了這一盤小菜,鹹蚋仔,帳單上,趕快畫下一筆,但結帳時,客人看了看,但覺得不對勁,明明小菜,沒有點,為什麼要多收30元,客人不願意付錢,使出耍賴功夫,連同吃下肚的炒豬肝,鹹豬肉,和炒魚肉,這一桌子菜錢,和喝了23瓶的啤酒,總金額2195元,通通不付帳,還在店裡大吵大鬧,店家只好報警,為了一盤30元的小菜,不付帳的客人,和老闆。進了警察局。

  為了這三十塊,放在桌上的到底算不算招待,差點鬧上法院,最後警察當和事老,三十塊就付了吧,下次記得放在桌上的小菜是要付錢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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