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9 0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二十號,六十七歲男子吳傳明開車載著四桶汽油衝撞小學造成多名學童受傷,高等法院認定男子殺人未遂二審改判十二年有期徒刑。男子因為跟兒子吵架,兒子還申請保護令心有不滿鑄下大錯,雖然男子後悔不已。
但是法官認定男子刻意選擇上課時間犯案,要不是車子壓到學童,車子可能會繼續衝撞校門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重判十二年有期徒刑可以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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