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3 18:58

用料過期8個月 連鎖飲料店照賣!

陳建邦 報導  / 嘉義縣

  買手搖杯飲料,一般我們都認為這是現打現做,不過嘉義民雄一家連鎖飲料店的員工爆料,店裡使用的都是過期的濃縮果汁,有的過期一個月,最誇張的已經過期八個月,照片PO在網路上,引起爭議。不過業者回應,調製飲料是由員工負責,員工沒反應過期,他怎麼會知道?

  飲料店員工用手機拍下,店內的原料怎麼都過期,瞧仔細看冰箱裡的可爾必斯,有效期限2013.12.19,已經過期快一個月,杏仁茶要添加的杏仁粉,有效日期只到去年七月二十八,已經過期半年,這罐榛果糖漿更誇張,有效期限2013.5.8,已經過期快八個月,要不是店員爆料,消費者實在很難察覺。

  不過業者也跳出來喊冤,他說他都有買新原料,但店員沒有注意。老闆說是員工上班偷懶被他罵,才會挾怨報復,不過飲料店用過期原料是事實,這間位在嘉義的連鎖飲料店,北、中、南都有分店,衛生局現在要追查,如果查證屬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提供民眾過期食品,可罰六萬到一千五百萬元,代價不小,希望店家不要昧著良心賺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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