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炸彈案 主嫌胡宗賢重判22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2013年)四月,炸彈客律師胡宗賢和共犯朱亞東,在高鐵列車及立委盧嘉辰服務處,總共放置四個裝有爆烈物的行李箱,被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重判胡宗賢有期徒刑22年、朱亞東12年。

  頂著灰白頭髮的胡宗賢,供稱對社會不滿。去年四月在高鐵站和立委盧嘉辰服務處,總共放置了四個裝有爆燃物的行李箱。檢警查出,胡宗賢會犯案,動機全是為了希望造成重大傷亡,引起社會秩序混亂,藉此影響股價;檢方認為他為了一己之私,居然想要用爆裂物傷害無辜百姓,新北地院一審判決,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胡宗賢有期徒刑22年。朱亞東則被判刑12年。

  為了混淆警方追查,胡宗賢刻意在台中高鐵站搭高鐵列車北上,先後放置兩個行李炸彈,準備引爆高鐵列車。幸好被發現的早,及時停下列車解決危機。而被推進立委服務處的行李箱,也因為執行出錯,幸運沒有引爆。但高鐵炸彈客胡宗賢的犯意明確,法官不只將兩人從重判刑,還沒收胡宗賢朱亞東炒股帳戶裡面的245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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