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上周獲得3億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昨天彰化地院經過11個小時審訊,維持原判,確定要放魏應充回帝寶過年;不過,彰化檢方不排除再度提出抗告。
經過11個小時審理,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一臉疲憊,在律師陪同下走出彰化地院,也難得發表談話,說了「謝謝」,因為地院的宣判,等於是讓魏應充可以回家過年。上周,頂新劣油案,合議庭裁定魏應充三億元交保,彰化檢方不服,再度提出抗告,沒想到經過11小時審訊,地院仍然維持原本判決,包括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前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老闆楊振益三人,也都維持五百萬元交保。彰化檢方認為,面對重刑逃亡是人的天性,不排除再度提出抗告,這場法庭攻防還沒落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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