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發生的女子墜樓身亡,兄弟檔把包包撿走,這可不只是侵占,而是觸犯竊盜罪;如果是人家發生車禍,或是不小心摔下月台,把人家的東西偷走,一樣涉及竊盜罪。最常見到的,就是喝醉酒路倒、被洗劫一空。
飲酒作樂,上夜店喝酒跳舞嗨翻天,卻常常有人不勝酒力,路倒大街上;幸運的,人民褓姆會趕來關心,但更多時候,是被洗劫一空;全台各地,就經常發生醉倒路邊,路人經過,順手偷走包包;台北市信義區,還曾經發生不肖人士,專挑喝醉酒的來下手。涉及竊盜罪,大家可能都有這個概念,但如果是這種情況呢?發生在瑞典地鐵月台,男子搖搖晃晃,一個不小心摔下軌道,藍衣男子跳下去,不是急著救人,而是搜刮他身上所有財物;而且得手後也不通報,火車進站輾過去,造成男子左腳截肢。
李岳洋律師表示,非暴力脅迫,還是算竊盜,但像台北市街頭,發生的妙齡女子墜樓,一對兄弟經過現場,把包包拿走,雖然女子身亡,但可別以為這樣就不會吃官司,繼承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起貪念夜路走多了,不一定會碰到鬼,但監視器的法眼,已經把犯行全都錄,想逃,可沒那麼容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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