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 她交白卷 竟然第一名錄取公務員

扯! 她交白卷 竟然第一名錄取公務員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縣原住民行政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為了報答前處長,竟然將前處長媳婦林姓女子完全空白的試卷,拿到她家給她重新填寫,再幫她改總成績,試圖舞弊護航;最後林女竟以第一名之姿錄取。昨(25日)花蓮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等罪將兩名官員及被護航考生起訴。

  檢方指出,三名遭起訴的分別是:花蓮縣府原民處代理處長督固‧撒耘(四十九歲)、專員徐采瑤(三十二歲),以及原民處前任處長曾玉霞的媳婦的女考生林鳳嬌(四十三歲)。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原住民生活輔導員甄試經錄取後雖是約聘僱人員,但職位相當於五職等公務員,月薪四萬多元。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督固‧撒耘為投桃報李前任長官的提拔,與蔡姓課長均明知原住民生活輔導員遞補人員甄試已截止報名,卻先由蔡姓課長於甄試當日,在考場以手寫方式增列林女姓名。

  林女筆試成績不佳,其中「公文」試卷一字未寫,交白卷被評為零分,最後並未錄取。督固‧撒耘則指示徐姓專員將林女的甄試試卷、評分表、成績總表及應徵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一覽表抽出,然後由督固‧撒耘帶到林女家中讓她重新寫試卷答案。

  督固‧撒耘再於今年2月9日、10日晚間,在原民處辦公室內,先擅自將甄試成績前二名錄取人員的成績塗改降低,再抽換試卷重新替林女作答,用偽造答案卷的方式將林女成績提高為最高分,原先考最高分者改為第三。檢察官認為被告督固‧撒耘、徐姓專員、考生林女等3人均犯刑法第216條、211條、第210條等罪嫌,依偽造公文書提起公訴。被告蔡姓課長則犯刑法211條、216條變造公文書罪嫌,給予緩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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