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一名十三歲可憐女童,竟賣身養弟,少女因為爸媽離婚,平常由爸爸照顧,但爸爸早出晚歸、才讓姐弟倆餓肚子,少女為了不讓弟弟挨餓、被迫以一次一百元的代價,忍受鄭姓男子的性侵,把賺來的錢,買泡麵養活弟弟。弟弟發現後和爸爸說,沒想到爸爸居然還說「叫她記得拿錢回家」,冷血又不負責任。
花蓮一名十三歲女童,因為爸媽離婚,由給爸爸照顧,但爸爸常常不給吃飯錢,她和弟弟老是餓肚子,少女被迫以一次一百元的代價,忍受鄭姓惡鄰性侵,買泡麵養活弟弟。弟弟發現後告訴爸爸,沒想到爸爸居然說「叫她記得拿錢回家」,現在事件曝光,惡鄰和爸爸竟同時人間蒸發。悲慘世界,苦命媽媽賣身救女兒的電影情節,居然在花蓮真實上演。
一名十三歲女童和弟弟,跟著爸爸生活,但爸爸常不給吃飯錢,女童和弟弟長期挨餓,女童為了讓弟弟有飯吃,竟然以每次100元代價,長期忍受鄰居性侵,拿賣身換到的一百元,買泡麵給弟弟吃,警方調查更發現,弟弟曾經跟蹤姐姐,發現姐姐賣身事實,趕緊告訴爸爸,爸爸居然說,「叫她記得拿錢回家」,伸出狼爪的惡鄰,三年前就有犯案紀錄!,事件爆發後,女童的親生爸爸,人間蒸發,鄭性惡鄰也連夜搬家,警方已經發佈通緝,女童和弟弟,則交由母親照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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