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基隆市
酒醉誤事!去年3月,19歲女大生小芬(化名)獲吳姓男大生邀請,一同與好友到KTV喝酒狂歡。後來小芬喝醉,吳男陪小芬到廁所清理嘔吐物。不料,吳男雖有女友仍起色心,大膽性侵小芬。後來小芬誤以為是男友在與她親熱,一直到摸到吳男下體尺寸,才驚醒「這不是男友」。昨(17日)高等法院認為吳男已當庭寫悔過書、賠償26萬元,應無再犯之虞,輕判他2年、緩刑5年。
當時友人因不勝酒力,不小心將穢物吐到小芬身上,吳男主動表示要陪她到廁所清洗、更衣,當小芬脫下上衣並換穿吳男提供的衣物後,竟坐在馬桶上睡著,吳男見機不可失,竟然開始親吻小芬嘴唇、胸部,更大膽性侵。
小芬當時誤以為是在和男友親熱也熱情回吻,後來驚覺對方無論身材、下體尺寸以及手法都和男友不同,驚醒張開眼睛發現竟是吳男,用盡全身力量推開他。吳男雖未否認性侵,但卻求情說「請不要將此事告訴我女友」,。隨後小芬返回包廂哭訴遭性侵,讓此事曝光。吳男最後遭法院判2年徒刑、緩刑5年。(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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