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3 15:55

殺夫到肚破腸流 女稱「我是替馬英九除害」

殺夫到肚破腸流 女稱「我是替馬英九除害」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3年前趁著丈夫熟睡時,持刀及肉錘殺死親夫。後來警消趕到,她還謊稱:「沒報案!家裡沒事!」,後來事跡敗露落網,竟辯稱:「馬英九叫我去買刀,我是替馬英九除害。」今(3日)最高法院認定,張女有精神障礙應減刑,並依殺人罪輕判5年6月徒刑,出獄後還須接受監護4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有吸毒與竊盜前科的54歲張女,2011年4月和林男結婚,2人常因林男喝酒而爭吵。2012年9月10日上午6時許,張女在家持鋼刀朝正在熟睡的林男肚子捅一刀,隨即赤腳帶刀晃到屋外巷口,林男痛醒摔下床,打119報地址求救。此時張女走回家,見狀又持刀狂刺林男頭臉胸腹,還拿肉錘敲碎林男頭臉骨,林男當場慘死,張女並對趕來的警消人員:「沒報案,家裡沒事!」等警消離開,她也出門。當天下午6時許,林男的曹姓朋友聯絡不到林男,上門找人驚見林男肚破腸流死在家裡,檢方與法醫事後驗出林男全身共58處刀傷、4處顱骨粉碎性骨折。

警方在凶宅蒐證時,張女正好回家,還裝傻詢問:「怎麼了嗎?」被警員看見手腳傷勢起疑追問,她仍否認殺夫。檢方聲請羈押張女,被法官裁定交保10萬元,張女回家又持刀逛大街,被強制送醫,出庭不時胡言亂語,宣稱是「馬英九叫我去買刀,我是替馬英九除害,因為林男把馬英九隱形了」、「是天兵天將附我身將他(林男)殺害的」。

一審張女雖因精神障礙須減刑,仍依殺人罪判她6年徒刑。張女上訴時已被安置康復之家治療,出庭仍不時胡言亂語,宣稱:「現在天兵天將不會來找我了,王母娘娘、玉皇大帝與三太子,也不會再上我身了。」二審考量張女已認錯,並賠償林男的兒子達成和解,酌減改判5年6月徒刑,服刑期滿或赦免後,另須接受監護4年,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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