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彰化縣
今年中元節一名黃姓男子因在臉書上傳普渡照片,並指名要周姓男子回來記得吃,侮辱周男是「好兄弟」,遭周男提告。今(23日)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出爐,黃男被判處罰金3千元、得易服勞役並上訴。
判決書指出,23歲黃姓男子因與周姓男子相處不睦,今年8月28日當天傍晚17點,上傳自己在鹿港鎮福安宮拍攝的中元普渡供品祭拜照片到臉書,並寫著「今天是中元普渡,周XX先生要回來了喔,之前你來我家都自己拿桌上食物吃,今天準備很多乾糧,要給你這個好兄弟吃歐」。法官認為黃男以言語辱罵周男,足以貶損周男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判處罰金3千元。(翻攝鹿港福安宮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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