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市一名林姓婦人,前年11月因不滿女兒瞞著她休學,期間仍不斷向她索取生活費,竟跑到女兒住處放火,燒毀女兒房間及房客的家具等物品!
據了解,由於婦人女兒自行休學,期間仍持續索取生活費,事情曝光後,也不願說明原因,婦人因找不到女兒,事發當天清晨,跑到自己名下、女兒居住的房屋縱火。所幸被民眾發現報警,消防隊也順利將火勢撲滅。婦人事後坦承犯案。桃園地院法官,以婦人賺錢撫養女兒、犯後態度良好,全案今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婦人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可上訴。她女兒則因未告知即自行休學,諭令緩刑,緩刑期間需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圖片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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