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15:02

李蒨蓉開車撞身障騎士 二審緩刑定讞!

李蒨蓉開車撞身障騎士 二審緩刑定讞!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李蒨蓉去年爆發阿帕契事件後不久,同年四月又在台北街頭開車撞傷一名古姓身障騎士。一審她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法院二審今(29日)駁回上訴,宣告緩刑2年定讞!

據了解,李蒨蓉不慎撞傷古男,台北地院簡易判決,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李蒨蓉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但古男不服而提起上訴,雙方在5月以新台幣71萬元和解,古男也同意撤回上訴及民事訴訟。日前台北地院合議庭開庭,檢方認為一審判太輕而提起上訴,希望從重量刑。後來雙方經法院調解最後以71萬元和解,二審合議庭認為,李女認罪又賠償古男71萬元和解,古男無意繼續追究,李女又無前科,因此審酌後駁回上訴,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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