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2012年一起女子夥同男友殺害親生母親事件,兇嫌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最高法院今年5月,以2人「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但曾智忠曾在2011年11月,在超商偷泡麵、屈臣氏偷竊藥品,被店員發現後報警,新北地院審理曾智忠的2起竊盜案,指曾受研究所教育,還犯下偷竊案,事後誣陷是女店員賣毒和警察索賄,認定曾姓男子無悔意,反社會人格強烈,無教化可能,今(19日)依照竊盜罪判拘役50天,而這判決,無疑是打臉最高法院的「有教化可能」判定。
判決內容提到這起案件發生在2011年11月18日,當天下午曾智忠先在超商偷泡麵,接著到屈臣氏偷走消炎擦劑和撒隆巴斯,走出店內的時候警鈴大作,店員趕緊報警當場扣下贓物。蔡京京表示,這2樣藥品是她買來送曾智忠的,但是因為買太久沒收據,泡麵是下計程車時,一名打算出國的男子送他的,法官覺得此事已發生多年,蔡京京開庭時卻記得很清楚,而且和曾智忠的說詞一樣,有串證之嫌,至於蔡京京指控員警索賄,曾智忠更說屈臣氏店員跟2名員警誣陷,法官覺得曾智忠是在編故事,而且沒有悔意,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判處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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