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龍潭35歲陳姓男子因車禍賠不起對方,被法院判服社會勞動役掃街,今天上午10點多,陳男在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掃地時,發現路旁地上有一只白色運動提包,裝有證件和現金14000元,陳男的經濟狀況雖然不好,卻沒有貪心A走,而昰心想失主一定很心急,就將手提包拿到派出所,警方也依證件找到住在新竹縣關西鎮的彭姓失主。
警方表示,第一時間彭姓失主沒有接電話,所以就開警車到失主家,抵達時正巧彭姓失主返家,警方將失主帶到派出所認領。
看到自己遺失的皮包被尋獲,又得知是陳男拾金不昧,因此主動將提包內現金一半共7000元贈與陳男,彭男說,贈與現金是要表揚拾金不昧的美德,而且他提包中,光是晶片鑰匙,如果重配就要花一萬多,能找回來真是太好了!(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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