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成植物人夫成功訴請離婚 網友這麼認為..

妻成植物人夫成功訴請離婚 網友這麼認為..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一名在高科技公司任職的女子,與男友遠距離戀愛8年後結婚。不料,婚後1年多,在下班途中因昏倒而成了植物人,婚後分隔兩地在北部工作的張姓丈夫,非但沒有照顧重病妻子,還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而法官不僅判准,還將監護權判給張男。

由於要擔家計、繳納房貸,任職高科技的曹女,婚後續住台南娘家,為隨張姓丈夫北上,張男則每月會到台南與妻兒同住一晚,並支付生活費用。但就在婚後1年3個多月,曹女因積勞成疾導致腦病變,下班途中突然昏倒,送醫搶救後被判定為植物人。事後,曹女家人要求張男接妻子北上照顧,卻遭拒絕,張男以他是家中唯一男丁,工作不穩定,又需撫養父母及兒子,經濟負擔相當重,無法繼續維持與曹女已無實益的婚姻,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

一、二審法官認為,曹女病症不能歸責張男,再加以雙方長期遠距離戀愛,婚後相處時間不長,感情基礎並不穩固,一般人處於相同情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的意志,認為張男依法訴請離婚是合理的,應予准許。至於孩子,法官請社福機關訪視評估後,認定曹女欠缺自我照顧能力,張男有能力且願意照顧孩子,於是將監護權判給張男。

網路上網友這案件的判決,紛紛表示「合法但無道德」、「這種就安樂死了,還搶救?這判例很好,讓大家重視這問題」、「反過來男生性無能,判離婚合理嗎?」、「男人成植物人,女生離開就可理解」、「現在的人婚後感情,真的不比以往」,也有人認為「一人苦總比全家都拖下去好」等等。(示意圖.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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