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08:54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7年前殺人犯王鴻偉因追求女子不成,狂砍176刀奪命,歷經9度判死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竟為他提出非常上訴,認為王鴻偉在犯後有悔意,而且他是遭遇情變才刺激殺人,也不屬於「最嚴重的罪行」,依兩公約規定不應判死,檢察總長還拿出有無教化可能,做為免死的理由,實屬罕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非常上訴 176刀 殺人犯王鴻偉
狠砍女百刀棄屍 王鴻偉案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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