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珮貝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有一名游姓女子,去年四月開車行經中山高走違規路肩,被民眾拍下影像舉發,女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公局向遠通電收調閱游姓女子的ETC通行紀錄,沒想到法官知道後相當生氣,認為高公局代法官傳假聖旨,向遠通要資料,怒批這已侵害民眾隱私,判決罰單撤銷!
為了疏緩某些會塞車的路段,國道特地路段在有些時候會開放路肩,有一名游小姐,在國道一號南下88.1公里處,被民眾舉發走路肩,但她認為當天上午七點到下午一點,路肩是開放行駛的,民眾行車紀錄器的時間不一定準確,提出上訴,行政訴訟到法院後為顧及民眾權益,向高公局行文提供法院相關證據以利法官做精確判斷,但沒想到法官為此相當不滿,認為高公局竟擅自代法官,向遠通電收調閱游小姐ETC行車紀錄,根本是假傳聖旨還侵害民眾隱私,法官後來也認定ETC的紀錄,無法證明女子有走路肩,判決罰單撤銷,畢竟做為收費用途的ETC,本不該拿來探人隱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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