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3年前發生的「太陽花學運」,在3月23日發生佔領行政院的案件,其中學運領袖魏揚和陳廷豪等21人,遭控告「非告訴乃論」的煽惑他人犯罪和妨害公務等罪,今(10日)下午結果宣判,魏揚、許立等8人,遭控煽惑他人犯罪全無罪,加重竊盜的2人無罪,妨害公務的8人,各判3個月至5個月,毀損公務的人4至5個月,遭判刑的都能以每日1000元的金額易科罰金。(翻攝網路)
起訴名單
煽惑他人犯罪:魏揚、陳廷豪、許立、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柯廷諭。
毀損公物罪:李冠伶、黃茂吉。
妨害公務罪:林唐聿、吳崇道、劉建明、許哲榕、陳建斌、吳濬彥、陳威丞、黃國陽、許昇佑、許順治。
加重竊盜:王晟亦、郭修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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