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桃園一名越籍勞工阿云,今年五月騎腳踏車上班時,被江姓女子撞死,對方卻提出一份不合理和解書,明明強制險可以賠兩百萬,江姓女子和解金只賠150萬,還說對方如果去申請保險金或提告,得還250萬,阿云家屬怒控,這份和解書只保障兇手,欺負被害人,根本無法接受。
救護員在車上拼命急救,但越籍外勞阿云,一點反應也沒有,原來她騎腳踏車上班,卻被江姓女子開的汽車,從後面撞上,阿云送醫死亡,趁著休假去唱歌,阿云為了籌措爸爸醫藥費,和弟弟妹妹,來台灣賺錢,沒想到卻被撞死,家屬怒控,闖禍的江姓女子,說自己沒有強制險,還提出一份很不合理的和解書。
江姓女子總額只願意賠150萬,但強制險規定,死者保險金是兩百萬,沒保強制險政府也會先出,還說死者家屬如果申請保險或提告,要還150萬本金,還要附帶100萬懲罰金,合解書只規範受害者,卻沒寫出兇手如果違規,會有罰金懲罰,最後還把一百多萬分七年還。
但外勞工作,有時間限制,很可能拿不到總額,江姓女子律師說,和解書可以再討論,但看在阿云家屬眼中,難免質疑,這和解書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