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報導 / 新北市
社會悲歌!新北市連姓男子(40多歲),因為失業缺錢,又不忍年幼的女兒沒錢吃飯,今年3月鋌而走險到超商打劫,在行搶前還遞一張紙條給店員「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最後拿走2萬元的現金及6000元的遊戲儲值卡離開,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恐嚇取財罪起訴連男。
據了解,連姓男子因為失業又欠下債務,為了躲避債主,連家都不敢回,由於與相依為命的女兒已沒錢吃飯,連男於是在今年3月間某日凌晨,帶著一個包包走進台北市中山區的全家便利商店,見到四下無人後,就從口袋拿出一張摺起來、比A4略小的紙張,緊張地交給男店員。
連男在紙條上寫著:「小哥:我女兒很可憐需要錢過生活,所以麻煩你等我走再報警,我願意用我的自由來換女兒的生活費,我不想傷害你,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求你幫助我,這對你沒差,你一樣上你的班,所以把錢大鈔、小鈔都給我,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店員擔心激怒連男,他會做出傻事,因此聽他的指示開起收銀機,最後連男拿走2萬元的現金及2張3000元的遊戲點數後,快速離開超商搭計程車離去。
警方接獲超商報案後,循線將連男逮捕到案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連男到案後表示真的很後悔,他也不想這麼做,只是小孩沒錢吃飯,才會出此下策,他還供稱,他從來沒做這這種事,這是他的第一次。
檢察官查了一下紀錄後,發現連男確實沒有前科記錄,因此勸他為了小孩千萬不要再犯錯,最後仍依恐嚇取財罪將他起訴。(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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