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31歲的朱姓軍情局士官長,1號晚間與34歲的妻子起口角,竟持強鹼潑灑妻子上半身,導致她全身27%二度灼傷,事後騎車逃逸,妻子忍痛到1樓求救,被送醫治療,昨天(2日)上午,朱男在家被警方逮捕,他竟聲稱因為「貓尿」導致雙方要離婚,因此心生不滿報復。
朱男表示,因不滿妻子養的貓在他衣服上尿尿,雙方時常爭吵,朱妻揚言分居離婚,朱男嘗試挽回未果,竟潑妻強鹼洩憤,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他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
檢警調查,朱男1日上午與妻子吵架,妻子揚言離婚,隨即出門找房子,朱男傳LINE訊息試圖挽回,但遲遲等不到回覆,下午竟至五金行購買一整袋氫氧化鈉強鹼,溶在水中,等妻子晚上一回家,就朝她頭上潑灑後逃逸。
朱男犯案後,先是騎重機夜奔宜蘭散心,再沿蘇花公路到花蓮鹽寮看海,昨天上午才返回家中,警方獲悉隨即趕往逮人,朱男才知道「事情大條了!」他供稱,妻子養的2隻貓常隨地大小便,甚至尿在他的衣服上,時常勸妻把貓送走,但妻子認為尿可以清洗,不應該把貓送走,夫妻近日因此常吵架。
士林地院指出,朱男涉犯重傷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他雖辯稱不知道潑灑氫氧化鈉會如此嚴重,但氫氧化鈉為強鹼藥劑,有強烈腐蝕性,是一般人常識,且他犯後連夜騎車逃往宜蘭,有逃亡之虞。朱男被捕後,辯稱他潑傷妻子,自己也有受傷,傷口流膿中,需要後續醫療,不過法官認為,檢方聲押前已送他到醫院治療,他當庭表示身體狀況還好,且看守所配有專業醫師,也可做後續治療追蹤,因而裁定收押。(翻攝自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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