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這是台南一名單親媽媽的控訴。郭媽媽的大女兒罹患產後憂鬱症,曾有多次自殺紀錄,去年11月她帶著一歲孫子說要外出,媽媽打電話不通,直覺有異狀,趕緊跑到派出所請員警趕快找人,不過當時警察以''個資法''為由,堅持走完報案流程,才能請電信公司定位,儘管過程中,媽媽下跪痛哭哀求,整個過程耗了一個多小時,等到找到愛女車子時,兩人已經在車內燒炭身亡,郭媽媽對警方提告國賠,只盼望能改善搶救自殺的作業流程。
畫面中,郭媽媽在警察作筆錄時,直接跪下趴地,哭著請他們先用手機定位找到女兒的位置,救人要緊,但她控訴員警托著腮幫子,堅持照程序走,態度懶散。
從她進去報案,時間顯示9點52分,一直到11點多都還耗在所內,等找到女兒和孫子,兩人已經在車內燒炭身亡;事情是發生在去年11月,36歲的大女兒因為產後憂鬱症,有多次自殺記錄,那天她帶著一歲大男孫外出,郭媽媽聯絡不到人,才急著去派出所求救,但結果卻令她心痛。
警方表示過程符合SOP,但警政署也解釋,其實能先定位事後再補正式筆錄,郭媽媽決定對提告國賠,只想能改善這種繁瑣報案程序的流程,畢竟對心急如焚的家屬來說,能快一分鐘,就可能不會以悲劇收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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