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偵辦國內知名零食製造商裕榮食品,涉嫌以過期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製成食品(蝦味先)販售一案,經檢察官偵查今天(20日)終結,檢察官認定被告洪姓負責人(19年次)、蘇姓廠長(45年次)、廖姓副廠長(55年次)、謝姓採購經理(44年次),4人均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39條第1項將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製造、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
另裕榮公司因其代表人、受僱人執行業務違反食安法第49條第2項前段而涉有同條第5項罪嫌,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均予以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裕榮公司是生產國民零食「蝦味先」近半世紀的知名專業食品製造業者,通路遍及全台百貨公司、超市、商場、零售業等,卻漠視原料及食品添加物之品質及安全管理,而被告洪姓負責人、蘇姓廠長、廖姓副廠長與謝姓採購經理4人竟為節省成本、圖謀私利,未善盡食品安全衛生之把關責任,以過期原料或食品添加物製成食品,欺瞞消費者,罔顧社會大眾健康遭受危害的風險,置全體消費者權益於不顧,犯罪情節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共計新台幣2548萬餘元。
高雄地檢署表示,自民生安全聯繫平台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報告上開情資後,旋指派主任檢察官蘇聰榮、檢察官任亭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於今年5月17日,由檢察官任亭、王建中親自帶隊指揮高雄市調處會同高雄市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搜索裕榮公司位在大寮區之工廠,當場查扣已逾保存期限之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食品原料共161.5公斤,後於同月19日,再度搜索裕榮公司,並傳喚洪姓負責人、蘇姓廠長與謝姓採購經理等人,訊後洪姓負責人以500萬元交保,蘇姓廠長與謝姓採購經理則各以30萬元交保。另高雄市衛生局已監督裕榮公司確實銷毀所回收下架涉使用逾期原料製造之上開產品,以保障人民食的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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