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原本可能是個大放異彩的舞蹈家,卻因為意外而夢碎!
一名藝術大學的陳姓女學生,曾獲選為雲門舞集的實習舞者,沒想到3年前騎機車時,遭突然左轉的汽車撞傷,不僅腿部骨折,更留下容易跌倒等後遺症,被醫院診斷為輕度身體障礙;女學生因此向張姓汽車駕駛求償,而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學生卻時因此車禍,而影響舞蹈職涯甚鉅,因此判定張姓駕駛應賠償新台幣267萬多元。
據了解,陳姓女學生在2014年10月下午,被一輛突然左轉的汽車撞上,造成左腿脛腓骨開放性骨折,前後住院長達1個多月,事發後也留下容易跌倒的後遺症,經醫院診斷後,認定為輕度身體障礙,因此向張姓駕駛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032萬元。而士林地院在審理後,證明陳姓女大學生在舞蹈上的專業已受業界肯定,卻因張姓駕駛的過失嚴重影響舞蹈生涯,因此判決在扣除部分非必要支出後,判張男應賠償陳女267萬多元,不過目前全案仍可上訴。(翻攝臉書雲門舞集 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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