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宴疑似保育類動物入菜 發言人稱"員工個人行為"

彩蝶宴疑似保育類動物入菜 發言人稱"員工個人行為"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3:09

網友看到報導痛批「個人行為 他自己上山抓的是不是 講這種白X幹話 下地獄啦」、「應該勒令停業」、「又不是煮員工餐!」、「有關部門要硬起來了嗎!好笑」等等。

22:04

消息一曝光,彩蝶宴臉書遭到1星負評洗板,22:05現已關閉臉書。發言人廖小姐表示,他們並沒有販售「保育類動物」相關菜色,宣稱「是員工自己將保育類動物放進冰箱」,員工個人行為才導致被警方查獲,記者詢問「哪個層級員工」所存放,廖小姐表示,不清楚還在緊急處理、調查,內部調查清楚後,也會對外說明,並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20:59

《華視》致電彩蝶宴,目前等待公關回覆相關說明。

20:53

林務局上月獲報,台北市有餐廳疑似使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為食材宴客,經蒐證取得搜索票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與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今(17日)前往遭投訴的知名餐廳「彩蝶宴」現場查緝,當場於餐廳冰庫中查獲大量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包括小山羌3隻、大山羌2隻、已遭肢解的台灣野山羊頭、腳各1個、山羌頭2個。本次野生動物保育查緝行動,中央與地方政府緊密合作,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刑事案件作業,移送地檢署偵辦。

林務局說明,去年12月5日下午接獲媒體轉通報民眾投訴,指出台北市彩蝶宴餐廳疑似烹煮穿山甲製作料理宴客,並提供該餐廳3月間晚宴菜單,菜單標明有紅燒山羌肉及三杯穿山甲等菜色。同日稍晚,農委會也接獲同案情資。林務局隨即指示北市動保處會同保七刑大立即查處,且因涉保育類野生動物商業性之非法獵捕、宰殺、買賣,屬刑事案件,相關人員立即連夜準備申請搜索票。保七刑大與動保處人員於5日晚間11點趕辦完成筆錄簽認作業後,12月6日一早,保七員警立即前往台北地檢署申請搜索票,守候至傍晚,但最後法官認為案內提供的3月宴客菜單日期已逾時8月,未同意搜索。

林務局表示,為補強本案相關事證,保七刑大與動保處會同林務局再約談檢舉人,釐清與補充相關細節,保七刑大並於蒐證期間,前後三次赴案件地點勘察周邊環境及規劃查緝行動。終於,警方在本月16日取得法院簽發搜索票,並於今(17)日上午10點半由保七刑大第二小隊與動保處人員前往彩蝶宴餐廳進行搜查,當場在餐廳冰庫中查獲山羌及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保七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林務局強調,商業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與買賣,會引發自然資源浩劫,政府會盡全力查緝遏止。本次行動查獲的台灣野山羊、山羌分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依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另依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不得買賣,違反者,可依同法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林務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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