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7 13:06

問題胡椒鹽二審無罪 檢方再上訴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地檢署,起訴一對謝姓堂兄弟,將摻了工業用「碳酸鎂」,加入胡椒粉,販售到下游的鹹酥雞等小吃攤,不過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的理由,在法官的判詞中,認為業者添加工業用碳酸鎂,用在防潮和結塊,只違反行政罰,並沒有刑責;這樣的判決,讓台中高分檢相當不服,決定上訴,彰化衛生局也支持,上訴的行動。

香噴噴鹽酥雞,灑上胡椒粉,滋味更加分,但有不肖業者,在胡椒粉裡摻工業用碳酸鎂,台中高分院二審結果,法官認為只有違反行政罰,判無罪。民眾質疑,法院這樣判,食安問題會淪落到沒人把關,而高檢署也不服判決,決定上訴三審。

高分檢理面有砒霜吃多了會致命,高檢認為,工業用碳酸鎂含有批霜,本來就不能加在食品裡,明顯違反食安法,但一二審判決理由是,業者添加碳酸鎂,不是做原料,而是用來防止胡椒粉潮濕結塊,不是摻偽或假冒,所以只違反「規格標準」的行政罰範疇,判業者無罪。

衛生局支持上訴,衛生局說,高檢再度上訴他們也感到欣慰,強調業者摻的是"工業用"碳酸鎂,砒霜致癌,吃多了會導致皮膚癌淋巴癌等,希望法律能保障全民吃的安全吃的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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