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金門縣
2014復興航空發生的澎湖空難,造成49人死亡,馬公塔台管制員李佳峯和前空軍馬公基地高勤官荊元武,當時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今(1日)一審判決2人無罪,判決書中寫道,是復興航空的正副駕駛操作降落程序違反標準程序,導致事故發生,因此判處2人無罪,至於是否再上訴,澎湖地檢署將再研究。
判決書中提到,法官認為,此事故發生原因是正副駕駛操作問題,加上當天油料還夠滯空三小時,認為航空器降落是否安全,不是取決於燈光設備和輔助降落設備,而且當時順風,風速遠大於5浬,又因颱風過境下雨跑道潮濕,若於該等情況下任由復興GE222班機使用02跑道降落,顯將增加該班機於降落時衝出跑道或遭側風吹移而失事等危險,使用02跑道降落,因此難認被告荊元武未同意其改用02跑道降落有何過失。(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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