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國民黨前立委鍾紹和在任期內遭控告,幫企業單位喬「高雄港接駁作業申請」案,總共收賄300萬元,去年8月高雄高分院判他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收賄金額沒收,鍾再提上訴,遭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0年期間,和新加坡商永順集團所屬聚利順等公司,業務實際董姓負責人,鐘紹遭指控在該公司和交通部、經濟部之間協調,請助理發函關切環保署,隔年4月,鐘紹和受邀到該公司洽談,涉嫌收取300萬賄款,隔月又請交通部開會,再請經濟部修正石油管理法,一邊還向董姓負責人報告,後來在立院做成附帶決議,函送行政院參酌,但是後來沒有通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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