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嘉義縣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村幹事一名侯姓女子承辦選務,前(18)日到印刷廠清點選票,離開時被警員發現她帶著「333張選票」,立即將侯女逮捕;侯女供稱她是「一時忘了繳交多出來的選票去銷毀,不小心放在袋子中」。警方訊後將她依違反《選罷法》函送地檢署;檢方今(20)日上午到蘭潭印刷廠勘查,偵訊相關人後初步認定不違反《選罷法》109條,該案將依行政疏失處分。
警方表示,這起選票險攜出的事件發生在11月18日晚間6點55分左右,地點位在嘉義市蘭潭印刷廠,當時水上鄉公所村幹事侯姓女子承辦選務,到印製廠清點選票,下班離開時竟將縣長選票19張、縣議員選票13張、三和村長選票100張、柳新村長選票100張、義興村長選票100張、靖和村長選票1張,共計333張選票夾在公文書匣準備帶走,當場被黃姓保安隊員警攔下,訊後將她移送法辦。
警政署表示,這起挾帶選票案已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由嘉義縣警局配合調查,釐清案情,必要時,會再派刑事警察局投入偵查。
為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警政署長陳家欽再次通令全國各縣市警察局,務必提高警覺,對於選票印製、運送及保管等相關安全維護工作,落實門禁管制、蒐證錄影、巡簽守望及編組機動處理小組警力加強執行,嚴格檢查進出人員身分,禁止攜帶皮包、背包等物品進出,嚴防選舉票及公投票外流情事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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