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補助費12萬 童仲彥遭判7年半

涉詐助理補助費12萬 童仲彥遭判7年半 | 華視新聞
涉詐助理補助費12萬,童仲彥遭判刑7年半(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遭控7年多前擔任議員期間,將一名叫作「蔡博安」的男子掛名人頭助理,藉此向台北市議會詐領薪資12萬餘元,童仲彥再將這些薪資款挪為他用;檢方2017年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雖童仲彥出庭堅稱,領取的補助款全用在助理身上,沒進入私人口袋,但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8)日依貪污罪判童仲彥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5月、可易科罰金15萬。

檢方調查,童仲彥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向台北市議會人事、出納單位呈報聘用蔡博安為助理,每月薪資3萬餘元,但蔡博安其實另有工作,並未實際在童仲彥辦公室任職、領薪,童仲彥聘用蔡博安4個月,共向議會請領助理薪資公費補助款12萬3千餘元,2012年間童仲彥指示助理把這12萬餘元領出用於服務處支出,行為涉嫌詐領公款。

對此童仲彥辯稱,領取之薪資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自己口袋,且蔡博安確實是他的助理,聲稱「我的確是清清白白的」。

不過男子蔡博安在偵查期間坦承偽造文書獲緩起訴,審理期間也出庭證稱,他只去過童仲彥服務處10次左右,並沒有按月支薪,僅有時獲得車馬費現金報酬,他有看過他在童仲彥辦公室的助理聘書,但聘書上的簽名不是他親自簽的。曾任童仲彥辦公室主任的朱柳哲也證稱,蔡博安平常主要的工作是搬家公司,兼職當模特兒、通告藝人,並會參與一些政黨活動。朱柳哲表示,有時會找蔡博安來幫忙辦活動、當糾察隊維持秩序,讓他賺一點車馬費外快,但並不知情童仲彥聘蔡為公費助理,不過朱柳哲表示,按照台灣地方自治的常態,「議員認為他是助理他就是助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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