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鬥毆不力 雲林警局長記小過2次

徐孟蘭 楊宗穎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防制街頭聚眾鬥毆,違者警局首長拔官處份,雲林縣警察局長全台第1個被記過!原因是3月23日清晨,雲林發生街頭鬥毆砸車,被民眾錄影PO社群,警政署查出,砸車事件已經是第2波衝突,當天,同一批人發生第一波鬥毆時就有人受傷,但警局獲報後沒有積極處理,警政署首度開罰,將雲林縣警局長黃勢清記2小過處分。

3月23日清晨,10幾名凶神惡煞,拿著棍棒猛砸轎車、機車,還衝去砸爛民宅大門,雲林警方當時出動快打部隊,但到場時人早跑光了,警政署查出,當天,同一批人已經是第2波鬧事,認為雲林警察局沒有積極處理,局長黃勢清被記2小過處分,警察局長黃勢清說不委屈,縣長張麗善則幫他叫屈。

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防制街頭鬥毆,違者警局首長拔官處分,相較其他縣市打架鬥毆的狀況,雲林警察局長是第1個被記過的,雖然各縣市都有鬥毆事件,但雲林警方沒有在第1波打架時就把衝突止住,還讓同一幫人發生第2波的砸車,是警察局長被處分的最大原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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