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逆子要不到800元 當街指侵身障母

扯!逆子要不到800元 當街指侵身障母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Pixabay圖庫)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逆子要錢不成,竟推倒身障母,光天化日指侵長達2分鐘!案件審理過程,母親痛哭自己非常難過,但還是以「我只有一個兒子」哀求法官輕判,不過高雄地院認為兒子惡性重大,將他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性交等罪,重判8年4月。

判決指出,這名孫姓男子過去曾因對未成年性交,以及犯下搶奪、妨害自由、竊盜等案被重判,前科累累,好不容易出獄,卻遲遲不找工作,經濟全賴肢障的年邁母親乞討維生;去年初,孫男因向母親討要800元不成,竟當街用力推倒輪椅,害母親跌落地上,接著多次用輪椅輾壓母親,最後甚至當眾脫去母親的褲子,用手指性侵,時間長達2分鐘。

路過民眾聽到呼救聲,趕緊報警,這才讓孫男的惡行曝了光。孫母經送醫診斷,發現頭部及腹部鈍傷,下體則有2處撕裂傷。

法院審理過程,孫母淚訴「我願意原諒他,因為被告是我兒子,我只有一個兒子。」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儘管法官聽了為之動容,但法官還是以孫男悖於人倫、行徑惡劣、犯後態度也不佳,量刑不宜過輕為由,依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加上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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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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