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先殺再性侵 華山分屍案凶嫌一審判死刑

辯稱先殺再性侵 華山分屍案凶嫌一審判死刑 | 華視新聞
法院一審判凶嫌陳伯謙死刑。(資料照)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6月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當時37歲的凶嫌陳伯謙,約被害高姓女子喝酒後求歡不成,痛下殺手,將高女遺體分屍13塊、分裝7大袋棄置陽明山區,更被查出他殘忍切下被害人乳頭、外陰部製成標本。台北地院歷經11個月審理後,今(5)日一審宣判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求歡不成痛下殺手! 教練勒斃女學員分屍棄山

檢方起訴指出,陳伯謙在2018年5月於台北市華山藝文特區的草原成立「野居草堂」,推廣並教授弓道技藝傳統文化,而死者高姓女子則為報名學員。去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到「野居草堂」與陳伯謙等人聊天、飲酒,隔日0時30分許,因酒醉昏睡倒臥草堂內休息,隔日凌晨4時許,陳男就趁友人皆離去之際,對酒醉酣睡的高女加以性侵。

高女查覺有異,驚醒後發現陳男侵犯她,隨即掙扎反抗、甩摑陳男,這時陳男竟下狠手,徒手勒向高女頸部,導致她窒息死亡。陳男伴屍3天後,怕東窗事發,便以利刃將高女屍體肢解成13塊,分裝於7個塑膠袋中,丟棄至陽明山區。其中,高女的左側乳頭及下陰部,被陳伯謙割下,製作成標本,藏在其大同區住處內。

家屬找不到人報案 竟等到分屍噩耗

由於家屬遲遲聯絡不上高女,因此通報警方協尋,當時陳男還假意幫忙尋人,但經過警方旁敲側擊,終於在案發後第18天突破陳的心防,得知高女已遇害。歷經2個月調查,檢方在2018年8月14日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竊盜等罪,將陳伯謙提起公訴,並求處極刑。

華山分屍命案 凶嫌一審判處死刑

2018年9月首次開庭審理,陳伯謙坦承犯行,但對於性侵部分,依舊辯稱他是先殺人才性侵屍體,企圖減輕罪刑,但就法醫相驗報告顯示,死者是生前遭到性侵。

台北地院今日一審終結,判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另竊盜罪判10月,毀棄遺體罪4年6月,3罪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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