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黃昱賦 劉漢生 榮昊北 台南報導 / 台南市
2013年台南一所國小發生溺水事件,當時就讀小六的林姓男童,溺斃身亡,家屬相當悲痛,一狀告上法院,請求賠償,一審原本判賠500多萬元,但到了二審卻是大逆轉,認為校方沒有疏失,改判免賠定讞,這讓家屬感到非常無奈,而校方在經過這個事件後,也做了改善,在小學生在下水游泳前,會先注意個別的身體狀況,避免意外發生。
畫面中這名小朋友,是就讀小六的林小弟弟,沒想到突然間,林小弟就像軟腿一樣,整個人虛弱就要倒下,救生員及教練趕緊上前,合力拉出泳池,這一幕卻是林小弟的生前最後畫面,最後送醫卻還是無法救回生命。
悲痛萬分的父母,指控校方,師生配置、救生器材通通違反規定,一連串疏失,才會導致兒子溺水,向校方及救生員訴請賠償,原本一審判賠500多萬元,二審卻大逆轉,認為校方沒有過失,免賠定讞。林小弟母親(聲源):「政府就是護著政府這樣而已啊,很多冤案不是都這樣子嗎?」
學校主任:「這件事情其實沒有人願意看到他發生,隨著判決出來,我想這件事情就到一個結束,對每一個學生,都會再次做加強一下,確認他們身體狀況當天都適合,自己都了解,如果學生有不願意或不舒適的情況下,我們都請他做岸上陸地教學。」認為林小弟弟溺水,跟校方沒有直接關係,一條寶貴生命已經逝去,更重要的是,如何杜絕憾事再次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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