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口罩好難買,但新北市卻有藥局業者被投訴,說他們把一般口罩當醫療口罩賣,還說他們賣貴了,甚至囤積20箱,對此,檢調單位和市府單位聯合前往稽查,但到底有沒有違法,還要進一步等行政院制定的標準出爐才能做後續的判定。
藥局在隔天出面澄清,業者:「進價300塊,我賣350塊合不合理,消保官說沒有問題,一箱叫囤貨還是十箱還是二十箱,還是兩百箱還是兩千箱,我問消保官說囤貨的定義 他說沒有定義」
新北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這部分目前還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喔,那行政院消保處明天會請專家學者,在上午做出一個結論,有結論以後,我們地方政府會比較好操作,根據我同事回報的結果是說,發現他的那個口罩並不是醫療用的,也就是說剛才管制的那個防疫物資並不在這裡面,它等於那種沒有字號的那種口罩,但它外包裝又寫說是醫療用。」
目前衛福部已經將口罩列入防疫物資,如果業者囤積,或抬高價格販售,將會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最高可罰500萬,而且這項法規,不只針對業者,如果是民眾過度囤積,甚至不當銷售,一樣會被處以最高30萬元的罰金,但囤貨標準是什麼,又能買到多少,負責的市府單位和檢調單位都說要等中央單位公布,提醒業者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