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鐵路警察被殺案 凶嫌二審判17年定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發生在2018年的7月3日,帶到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起衝突,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去乎對方殺死,兇手一審乎判無罪,檢方提出抗告,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7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也就是判刑17年確定。

火車頂殺警案,當時震驚全台,嫌犯因為帶到思覺失調症殺人後,被法官判無罪,引發全國熱烈討論,到底精神病症的患者犯案,愛負責任沒。而遺憾的是,死者李承翰的爸爸,因為聽到兒子被殺死,嫌犯居然可以無罪,最後是鬱卒死亡,留下老母親一人傷心過日。檢方決定抗告上訴,二審判17年,檢方繼續上訴,啊最高法院剛剛確定駁回,犯下殺警案的嫌犯,乎判刑17年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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