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占車位遭PO網 當事人留言嗆提告

黃佩華 李其庭 報導  / 新北市

疫情時代,不少人出門,都會優先選擇開車,避免搭大眾運輸工具,降低和陌生人接觸的機會,但車位不好找,就可能會發生爭執,就有民眾要路邊停車,卻發現又有人肉占車位的狀況,就算告訴對方這樣不對,對方還一度想要爭辯,影片PO上網要大家評評理,對方又留言要求刪文,否則會提告,警方檢視影片內容表示,行人就應該走人行道,站在馬路上可以開罰。

駕駛打了方向燈,準備路邊停車,但橫條紋上衣男子就站在車格旁的馬路上,就算看到車靠近也不動如山,看到親友往前停,男子才肯離開,但他還回頭瞄一眼,把駕駛路邊停車要先往前開的動作,誤會成衝向他。駕駛把影片PO上臉書地方社團,雙方敲鍵盤吵起來,男子認為文章內容不實,要求貼文者在1天之內刪除,否則會提告,但駕駛這方依舊堅持,人肉占車位不對。

過去案例,類似的佔車位行為,常發生在停車格「一位難求」的商場、風景區,雖然停車場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但路邊車格用人去占位,就違反第1項第4款規定,要罰300元,轄區警方也表示,影片所有人可以把影片附上時間就能上網檢舉,警方認定違規就會開單告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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