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偷含獄友鳥 監視畫面「頭闖進棉被」遭判刑

否認偷含獄友鳥 監視畫面「頭闖進棉被」遭判刑 | 華視新聞
男子半夜對獄友乘機性交遭判刑(圖 / Pixabay)

林長清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台北監獄台北分監一名男受刑人半夜趁著獄友入睡,闖入獄友棉被,用嘴巴含住獄友陰莖,約20分鐘後又伸手撫摸,隔日獄友告知監獄人員,監獄人員隨後約談這位受刑人(後稱被告),被告稱案發當晚的確有碰觸到獄友臀部,但否認有乘機性交犯行;此外被告同日對獄友大罵「幹O娘」、「沒關係相遇的到啦」同樣挨告。經勘驗舍房監視器畫面,刑事方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被告3年6個月、《公然侮辱罪》拘役10日;民事方面被告須賠償獄友10萬元。

半夜偷摸獄友臀、含陰莖 男子否認稱只是在玩

根據判決書,被告2020年3月1日與獄友同住一間牢房裡,當日晚上近10時,被告趁著獄友吃完感冒藥準備入睡時,碰觸獄友臀部。被告稱平常就會與獄友互相鬧著玩,會互相碰觸對方的身體。案發當晚有伸手碰告訴人的腰或臀部,他當下也沒有拒絕,反而繼續和另一位舍友聊天。被告也說沒有摸獄友其他身體部位、將頭伸進獄友的棉被裡。

當事獄友指出被告就睡在他旁邊。被告先摸他臀部,後來再將頭伸進棉被裡用對他口交,該獄友醒來後就對被告說「你在幹嘛」,而被告沒理會,便離開了。22時14分5秒許被告又開始伸手碰觸獄友陰莖,直到同分13秒許該獄友醒過來,叫被告不要再摸了。獄友說當時另一位舍友也在睡覺,並沒有跟他聊天,也沒有跟被告互相玩摸來摸去的遊戲。

監視畫面悄見頭伸進棉被 男子遭判3年6個月

審理時被告矢口否認乘機性交犯行,稱兩人僅是鬧著玩,而且平常雙方都會碰觸對方的身體,並說當時若真的有對他猥褻或性交,獄友當下就應該立刻跟管理人員反應。經勘驗舍房監視器畫面,雖無法具體看到口交過程,但外觀表現與獄友指證之外觀表現吻合,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處被告3年6個月;《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

另民事部分,該獄友主張事發後承受來自他人之異樣眼光,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向被告求償3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等情狀,判處被告須賠償獄友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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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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