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林志純 蕭羽秀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有位女同學在通勤搭公車時,雨傘被車門夾住,人卻還沒上車,司機就已經開走,導致女學生被公車拖著跑了一個路口,約40公尺遠,造成女學生左手手臂挫傷和手腳撕裂傷,後續女學生家屬與公車司機也須待警方介入調解。
民眾說:「太危險了吧。」女同學跟著公車一直跑,因為她人還沒上去車門卻已經關閉,雨傘被卡在車內,但司機未注意到後方狀況,就將門關了起來,女學生左手被公車拉著跑,邊跑右手還要邊拍車門,想引起司機的注意,短短7秒被車子拖著跑將近40公尺遠,最後被甩到一旁差點連人都沒站穩,所幸後方一名騎士也趕緊剎車,才沒造成更大的意外,但女學生上車後,公車司機第一時間,反而是大聲喝斥,公車司機說:「不要這樣追車子。」
這起意外發生在25日清晨6點的,通勤時間,桃園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的公車站前,被公車拖著跑,造成女學生手腳挫傷和撕裂傷,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副所長蔡易廷說:「全案依規定受理,相關賠償事宜,將交由雙方當事人後續進行協調。」
針對這起意外,桃園客運回應會再加強司機SOP的教育訓練,另外依據18日才剛修訂的道交規則,如果公車開關門時沒留意乘客安全造成傷亡,將會被記點或吊扣駕照最重六個月,警方也將會依據相關資料對這名駕駛開單告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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