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草案出爐!審斷"警用槍時機"避誤判

黃佩華 王承義 報導  / 台北市

8月份台南2位警察遇害喪生、震撼全國,社會高度關注,警方的用槍時機!在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之後,刑事局研擬的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草案,也已經送內政部審議,規劃遴選十三到十七位委員,除了不同領域的專家,當然也包括基層警員;法界建議,委員應該要了解街頭執法,才能真正貼近開槍情境,不然到最後,可能也只是紙上談兵,甚至導致誤判。

綁匪VS.員警說:「不要動警察不要動。」高雄美術館街頭對峙,綁匪拒捕衝撞還亮槍,圍捕的專案小組,連開19槍、當場擊斃歹徒!不到半年,台南2名員警追捕偷車賊因公殉職,警方用槍的時機點,被高度關注;立法院9月底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另一個受關注的焦點,就放在到底應該由誰,來判斷警察開槍的對錯。

刑事局司法科科長鄺慶泰說:「比如說從密錄器,比如說從其他證人的口中的轉述,沒有辦法真正體會現場的急迫性跟危險性。」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研擬的內政部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草案、送交審議,規劃遴選13到17位委員,包括鑑識、法律、精神醫學、警察權益、人權團體,不同領域的專家,共同調查,來釐清行政責任和提供意見。

律師洪維駿說:「會有點類似車禍案件當中,警察所做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最後還是要經過,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才比較會由法院或檢察官採為證據,委員會可能是由法院或檢察署,這邊來經過鑑定的程序,請他們做成鑑定意見之後,對於所謂的鑑定的公信力會比較有保障,而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不只法界擔憂,9年前,為了阻止嫌犯持續在西門町人行道開車衝撞,果斷開槍的員警張景義,獲判無罪定讞,也提出基層員警忠實的心聲。

員警張景義說:「報告來當作直接的證據效用力來判決,這才是最重要的減少基層員警上法院。」怕就怕調查報告,在法律上如果只是僅供參考,對警察就沒實質幫助;能不能具有公信力,讓法官採用,大大影響了警方在執法當下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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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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