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倉庫火奪4命 負責人:包商無預警電焊釀禍

徐孟蘭 蕭鈺燁 SNG 報導  / 台中市

上個月29日發生的台中倉庫大火,造成4死2傷重大工安意外,公司負責人詹姓老闆首度出面接受採訪,他說他從生還員工的敘述中拼湊事發經過,說當晚邱姓廠長帶8名員工去整理倉庫,碰巧遇到搭建倉儲架的包商說要離開,他們就上樓整理環境並油漆地面,工作到一半發現火光,逃跑時遇到閃燃,傷亡慘重,意外發生後檢警在樓下發現有電銲痕跡,而生還的員工都說,包商並沒有事先告知要電銲,疑似因此火光點燃油漆的易燃物質造成火災。對此台中勞檢處強調,兩方廠商都有責任,因為要油漆的場所,都不該放電銲工具,因此兩方都要被開罰最高30萬元。

一講到喪生火場的4名員工,詹姓負責人難過的哭了,他說這4名員工都有10幾20年的資歷,其中帶頭到倉庫整理環境的邱姓廠長還是他的姻親,從高中開始就在他公司工作,公司負責人詹姓老闆說:「最基本的一個常識,以我對我這個廠長還有課長那些,還有那些在場同仁,他們絕對知道說,在這種工作環境絕對不能有,有這個什麼電銲之類,這些火源的東西。」

詹姓負責人說,他問過生還員工,他們進場清理環境時,有和施作倉儲架的包商碰面,當下包商跟他們說要離開了,他們才到樓上油漆整理環境,工作到一半突然發現有火源,趕快逃卻發生閃燃,死傷嚴重,而意外發生後,檢警發現樓下有電痕跡,詹姓負責人說,他去了解才知道,電的人是包商請來的外籍移工,詹姓負責人認為是包商無預警電,導致火災發生。

而記者實際到彰化找到倉儲架承包商,但負責人不在,對此,台中市勞檢處強調,雙方廠商都有責任,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邱怡川處長說:「雅速達公司及其承攬商,順倉倉儲公司有違反職安法,油漆作業的場所應該要有相關的防止措施,將裁處新台幣3萬到30萬元罰鍰。」

勞檢處表示,油漆作業場所都不能放有火花電弧或高溫,可能引發火源的機具,而火警的發生原因是包商無預警電造成的,還是油漆時忽略有電工作在進行,檢警單位都會依照雙方供詞及現場採集的證據交叉比對,釐清肇事原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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