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又發生走在班馬線上被車撞的車禍意外!兩名女子前(6)日晚間一前一後要穿越大馬路口,突然一台白色轎車左轉撞上她們,導致她們被撞倒地,還好只有輕微擦挫傷,肇事駕駛自稱,因為A柱擋住沒看行人才撞上去。警方強調,如果汽車未禮讓行人通行,最高可罰3600元罰緩,而台中市接連發生行人走斑馬線,被車輛撞上的意外,也讓民眾過馬路時提心吊膽,直呼真的像是「行人地獄」。
白色轎車轉彎,撞上走在斑馬線的路人,一位倒地受傷,一位還被撞飛滑了出去,駕駛趕快衝下車查看,場面一陣混亂,被撞到的兩名女子臉部、手腳受傷,一位還有腳骨折的情況,緊急送醫治療。記者李盈萱:「車禍發生地點在台中市文心路一段和大業路路口,路人當時走在這個斑馬線,被從大業路左轉的車輛,疑似沒看到路人,撞了上去。」
當時行人穿越號誌是綠燈,車輛也是綠燈,雙方遵守號誌前進卻發生車禍意外,第四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黃一志說:「駕駛自述因車輛A柱擋住視線,未注意到行人穿越道行走之行人,車輛先後撞擊到曹姓及石姓民眾,造成兩人受傷。」警方以汽車未禮讓行人通行法規,送交通大隊研判,如果屬實最高可罰3600元罰緩,台中市日前才發生,公車撞死走斑馬線母子的意外,現在又有2名行人,在斑馬線被車輛撞飛,也讓民眾過馬路變得很膽戰心驚。
民眾說:「就在剛剛就是有人按著喇叭闖紅燈,有一些趕時間的他們就會用這種方式,導致發生很多車禍,我覺得真的很像網友講的像行人地獄。」民眾說:「當車子靠近的時候我會稍微停一下,安全也是要靠自己。」民眾說:「如果有小綠人的話,我就會走過去,但還是會看一下左右兩邊。」即使交通法規規定,車輛必需禮讓斑馬線行人,但大部分民眾都認為,就算行人穿越號誌是綠燈,過馬路時也還是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才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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