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鐵普悠瑪列車5年前在宜蘭出軌,釀成18死215輕重傷的嚴重事故,一、二審認為司機員尤振仲關閉自動防護系統,超速達140公里是事故主因,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
檢方不服上訴第三審,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今(3)日駁回上訴,判司機員尤振仲有期徒刑4年6個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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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 判刑 司機 普悠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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