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正義」大執法! 台中2週開出逾5千張罰單

林佳瑩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已完成修法程序,從這個月31號開始,只要沒有禮讓行人先通過,汽車就開罰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罰鍰。而台中市警局在3月13日到26日進行大執法,短短兩個禮拜,就開出5479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警方騎巡邏車停在路口,看到前方一台轎車左轉,沒有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員警立刻追上前,員警攔下轎車,立刻對駕駛人逕行舉發。而不只抓汽車違規,機車騎士沒有和行人保持3公尺距離,沒禮讓行人,同樣被開罰,這一罰就是1200元。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周罃說:「從112年3月13日至同月的26日止,統計總共取締了5479件。」台中市警局在3月13日到26日進行大執法,短短2個禮拜,就開出5479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另外,交通部已完成修法程序,從這個月31日開始,只要沒禮讓行人,不管是大型車,還是小型車,通通開罰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罰鍰。警方抓這麼嚴,就是要保障行人安全,因為在台中有民眾PO文,說某私立中學的校車開很快,紅燈了,校車來不及煞車,整台車急煞,停超過停止線,車頭整個停在斑馬線上,甚至還差一點就撞到停紅燈的騎士,提醒用路人,開車勿搶快,注意禮讓行人,避免吃上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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