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囂張! 男踹倒警車.跳針嗆「值勤車擋路」

王承義 蕭羽秀 報導  / 台北市

8日晚間,有員警在西門町商圈值勤,處理民眾違規擺攤,暫時將警用機車停在路邊,結果卻遭到酒醉的男子出腳猛踢。男子認為警車擋路,也沒有閃燈,一腳將警車踹倒之後,還不願接受警方盤查,直到看到支援警力紛紛到場,才低頭認錯,警方也說,警車執行公務,在不影響民眾安全下,可應任務需要及現場狀況臨時停車。

人來人往的西門町,一位頭戴帽子的男子伸出無影腳,踢第一下警車沒倒還不罷休,再踢第二下直到警用機車倒下,警方VS.酒醉男子說:「(你為什麼踹我們車到底在幹嘛),你擋在路中間了,(擋車就可以這樣踹車嗎)可以的,擋在路中間你執行公務你閃燈,你閃燈你閃燈,(身分證有沒有),(閃燈跟執行公務沒關係),為什麼沒有關係你執行公務就是要閃燈,(跟這有什麼關係),你以為我不懂你還要跟我來這一招,你還要跟我來這一套,(有人鬧事需要支援)。」

酒醉的男子不斷強調警車沒有閃燈,不管怎樣就是不願配合出示身分,態度十分囂張,一來一回盧了好一陣子,直到看到支援警力紛紛抵達,才驚覺事情鬧大了低頭認錯,警方VS.酒醉男子說:「(好冷靜一下身分證幾號),好對不起,(先報一下證號)。」對不起對不起,8日晚間西門町派出所員警,騎著警用機車到峨眉街,處理民眾違規擺攤,暫時將機車停在路邊,酒醉的羅姓男子覺得警車擋路,出腳將它踹倒。

台北市西門所副所長陳品翰說:「酒測值高達0.99毫克,全案詢後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表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警備車輛出任務時,臨時停車有較大彈性空間,千萬別挑釁公權力妨害公務執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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